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相关资料图)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悦康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康药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对悦康药业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悦康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9 号),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36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9,2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201,751.55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29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
编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固体制剂和小 FDA 标准固体口服片剂生产车
容量水针制剂 间建设项目
预计募集资金
编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高端生产线建 颗粒剂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3,500.00 3,500.00
设项目 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一致性评价
研究及胶囊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小容量注射剂智能化生产线建
设项目
合计 151,500.00 150,500.00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公司拟
使用不超过8.3亿元(含8.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等),公司在选择投资产品时,相关产品需属于风险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
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
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等协议,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
和管理使用。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
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
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公司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含子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
高不超过8.3亿元(含8.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
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
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相应
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可以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悦康药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
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
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悦康药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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